歐洲執委會副主席Jacques Barrot、奧地利副總理Hubert Gorbach及新加坡財政與運輸部長Lim Hwee Hua等人,6月9日共同簽署一份歐盟與新加坡航空協定(EU-Singapore aviation agreement)。此份協定同意歐洲航空公司往來新加坡與任何歐盟會員國間的航線。新加坡成為第一個與歐洲共同體簽署水平航空協定(“horizontal” aviation agreement)的亞洲國家。

執委會副主席表示:『此份協定承認歐盟境內的航空公司不再是各國的航空公司,而是共同體的航空公司(Community airlines)。此舉對我們的對外航空政策具相當重要的意義,特別是與亞洲與太平洋區域間的航空關係。』

 

前述協定消除了歐盟會員國與新加坡間雙邊航空服務中的國籍限制規範,因此讓歐盟任何的航空公司得飛航會員國與新加坡之間。此點落實了歐盟航空運輸單一市場的對外政策。

歐盟已於其他國家簽署類似的航空協定,例如智利、烏克蘭、喬治亞與多個巴爾幹半島國家。另歐洲執委會也成功與其他二十三個國家達成類似協定的談判結果,包括澳大利亞、紐西蘭、馬來西亞、摩洛哥與黎巴嫩等。接下來的幾個月,執委會將與更多的國家簽署類似航空協定。

此項水平航空協定並無取代歐盟會員國與新加坡各別簽署的雙邊協定,其主要目的是符合歐盟基礎條約的相關規範,藉由水平航空協定的簽署來消除雙邊航空協定中,有關國籍限制的規定。國籍限制已在2002年11月5日歐洲法院『開放領空』的判決中,裁定為不符歐盟相關法規範的精神。

非書組歐盟文獻中心 許琇媛編譯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