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島國家議會於7月16日決議通過加入歐盟的提案,目前擔任歐盟輪值主席的瑞典總理Fredrik Reinfeldt為此表達歡迎之意,表示冰島申請加入歐盟案,將依據歐盟既定的程序進行評估與審查。

申請加入歐盟的法源依據為歐洲聯盟條約第49條,條文中規範舉凡遵守自由、民主、人權、基本自由、法治原則的歐洲國家,皆可申請加入歐盟會員。欲申請加入歐盟的國家,得向部長理事會遞交會員國申請表,並須經理事會諮詢執委會及獲得歐洲議會同意後,以一致決方式同意會員國的申請案。

若部長理事會接受會員國申請案,申請國將取得歐盟候選國的身分。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將指示執委會針對申請案,與候選國進入協商談判的程序,待協商完成後,才會進行入盟協定的簽暑。入盟協定必須獲得所有歐盟成員國、候選國及歐洲議會的批准才得以正式生效。

圖書館歐盟資訊中心 許琇媛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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